根据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令)、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办法〉(2023年修订)的通知》(桂建发〔2023〕3号),针对各地就资质申请过程中提出的具体问题,作出如下解答:
问题1:房地产开发企业在“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(以下简称桂建云)”系统上进行资质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?
答: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“桂建云—办事大厅—资质办理—智能审批—房地产二级资质核定”页面左上角下载《办事指南》,按照操作指南办理资质申报业务。
问题2: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时,除了申报人员相关证书,还需要上传哪些资料?
答:还需上传(1)《法定代表人承诺书》、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》(模板可在“桂建云-资质办理-业务材料模板下载”中查看);(2)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》所有填报项目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(如项目投资备案证明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或销售备案证明等)。
问题3:人员配置的要求是什么?
答:1.有职称的建筑、结构、财务、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,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;2.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,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,配有统计人员。
以下两种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:1.配备四名会计和一名建筑或结构类专业的人员;2.配备三名会计、一名统计和一名建筑或结构类专业的人员。
问题4:“有职称的建筑、结构、财务、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”,上述5人要求覆盖全部专业类型吗?
答:不要求。(注意:统计从业资格证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属于“有职称的”人员资格。)
问题5:“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”,此2人可以是前述5人中的2人吗?
答:可以。
问题6:专职会计人员需要有会计专业证书吗?
答:需要。
问题7:财务负责人须具有专业初级以上职称,是否可以担任专职会计人员?
答:可以。
问题8:“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”,此处所指“相应专业”具体包含哪些专业?
答:建筑、结构类。建筑类包括建筑学、城乡规划、风景园林、城市设计、历史建筑保护工程、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、智慧建筑与建造等;结构类包括土木工程、工民建、结构、建筑施工、建筑工程管理、建筑结构、建筑、建筑工程等。
问题9:统计人员有什么要求?
答:应持有统计专业证书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。
问题10:专职人员社保有什么要求?
答:应当至少满足申报前1个月社保。
问题11:退休人员可以作为申报人员吗?
答:可以,仅能使用一人,且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或劳动合同,以证明与企业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。
问题12:企业申请资质延续有什么额外的要求?
答:对已取得资质没有实际开发经营业务的项目开发公司,资质有效期届满后不再给予延续。实际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已购地未开发、已开发未竣工、已竣工未售罄等情形。
问题13:资质已过期再次申报按照什么标准审核?
答:按照资质延续的标准进行审核。
问题14:企业第一次申报即首次申请,没有承揽任何项目,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》项目信息如何填写?
答:项目信息可暂不填写,留空。
问题15: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》中相关项目信息需要填写多少时间段的?
答:可填写近三年的项目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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